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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16-9-5  

根据《奉贤区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2016年度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支持方式

 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采取定额补助方式:15万元/项,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重点支持融合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产业。

三、申报要求
1、在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业务,无知识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3、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4、上年度用于企业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5、参加本年度上海市创新创业大赛决赛晋级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6、承担过创新资金的企业,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
 (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中,尚未验收;
 2)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或终止,时间未超过三年。 

四、申报程序

创新资金申报和评审以“择优、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把项目申报资料和《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 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镇(开发区)。各镇(开发区)受理本辖区创新资金项目,并集中推荐至区科委工业科技管理科,区科委组织评审。

1、企业自行填写《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和《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见附件)。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6920日。

3、企业将书面材料(推荐函一份、申请书及附件资料一式一份)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镇(开发区),区科委不直接受理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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