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上海华工专利事务所!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转)

更新日期: 2019-4-10  

关于开展2019年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打造我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核心力量和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根据奉委办[2016]16号《关于加快建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的若干产业政策》和奉经[2018]80号《奉贤区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9年第十五批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生产场所(含研发机构)均在奉贤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所属行业须符合奉贤区产业发展导向,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美丽健康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龙头企业。

3、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申报企业上一年度销售(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

4、企业管理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原则上不低于20其中大学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达到50%以上,保证企业技术中心的科技人员有一定的比例和结构层次。

5、企业技术中心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场地等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6、申报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申请年度前的三个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5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7、列入“三个一百”企业的,其研发(创新)能力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的,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8、近两年内企业在环保、安监、市场监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1、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表;

2、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

3、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

6、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并提供研发项目证明材料;

7、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

8、近三年获取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或申请受理通知书等);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

9、企业2018年度纳税总额及无涉税不良记录的证明(区税务部门出具)、企业房地产权或厂房租赁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所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研发能力材料、企业荣誉证明等)。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线下受理相结合的方式。

四、支持方式

凡认定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40万元的财政拨款支持。支持方式为分批拨付,认定当年度先行拨付20万元,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两年验收通过后再拨付20万元。

五、申报时间:

1、网上填报时间:2019489004261500(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2、线下受理时间:截止4301500时。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上一条: 中匈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无限期延长 下一条: 关于发布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指南的通知(转)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